關於本局

園境師註冊條例

園境師註冊管理局 (管理局) 於1997年9月10日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第516章) 成立。

本局嚴格按照《園境師註冊條例》(第516章) 運作,可按此搜尋及瀏覽條例的現行版本。

註冊主任

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 第10條,管理局須委任一名註冊主任負責保管註冊紀錄冊及擔任管理局秘書。現任註冊主任是:

姓名

馮興齊先生

職位

註冊主任

管理局

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第3條,管理局由香港園境師學會理事會委任的不少於10名成員組成。管理局成員須是香港園境師學會會員。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亦可委任1名成員。現任管理局成員是:

姓名

歐陽倩雯女士
陳元敬先生
洪綺文女士
江穎兒女士
劉志剛先生
劉興達先生
吳立峰先生
伍芷筠女士
戴繼尉先生
張義舜先生
黃德業先生
黃德業先生

職位

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副主席
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主席

註冊事務委員會

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 第16條,管理局可委任一個由不少於3名香港園境師學會會員組成的註冊事務委員會。行政長官可提名1人出任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現任註冊事務委員會委員是:

姓名

馮興齊先生
伍芷筠女士
吳立峰先生
戴繼尉先生
王家茵女士

職位

註冊主任
委員
委員
主席
委員

研訊委員會

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第21條,管理局可將與違紀行為有關的投訴,轉交研訊委員會作出決定,而為此目的,管理局可設立由不少於3名香港園境師學會會員組成的研訊委員會。 

覆核委員會

根據《園境師註冊條例》第25(2)條,管理局須委派3名管理局成員,與主席組成覆核委員會,以覆核研訊委員會的決定。管理局不得委任有關的研訊委員會委員出任覆核委員會委員。

查詢請以書面形式發送至: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75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