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名衔"上是基本相同的。 名列园境师注册纪录册内的人才可自称为“园境师”或“注册园境师”,或在姓名后加上英文缩写“R.L.A.”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29条)。违者可被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1年。
不可以。你必须于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成功注册(并每年续期),才可在香港自称为“园境师”或“注册园境师”,或在姓名后加上英文缩写“R.L.A.”。
不会。你必须另外再向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提出申请。园境师注册管理局要求你须成为香港园境师学会 (HKILA) 会员后,在香港取得1年的有关专业经验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12(1)(b) 条) ,才会接纳你的注册申请。
香港园境师学会是专业机构,而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是为园境师提供注册服务的机关。 《园境师注册条例》要求你必须于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成功注册,才可在香港自称为“园境师”或“注册园境师”,或在姓名后加上英文缩写“R.L.A.”。只有注册园境师才具备资格执行某些特定事项,例如向地政署提交"自行核证(SCC)。此外,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会研讯注册园境师的违纪行为,从而保障公众和客户利益。长远而言,这会提升园境师的信誉和就业机会。因此,园境师注册管理局强烈建议所有香港园境师学会的会员于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注册。
不是名列注册纪录册的人亦可在以下情况下自称为园境师:他在提述自己是任何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的园境师团体或专业学会的成员的情况下自称为园境师,而所用的称谓并不暗示他有权用园境师的称谓在香港园境学专业内执业。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29(3)条)
有2条途径。 首先,你可直接向园境师注册管理局申请注册。根据你的专业资格,海外和本地专业工作经验,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会安排合适的评核,用以测试你在专业事务,本地政府行政架构,规划和发展监管等范畴的认识。一般而言,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会转介申请人应考部分或全部的香港园境师学会专业事务考试。 另外,你也可先申请成为香港园境师学会会员,在香港取得1年的有关专业经验后再向园境师注册管理局申请注册。有关资格和申请条件可参考《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12及13条。
这取决于你离开香港的性质。如果园境师注册管理局认为你已不再通常居于香港,你的姓名可能会从注册纪录册内注销。如注册园境师已有2年或以上没有在香港居住,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不会考虑他通常居于香港。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19(2)条)
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仅有权处理针对个别注册园境师的违纪投诉。假如你投诉某公司有违纪行为,但不提供相关注册园境师的姓名,园境师注册管理局将难以处理你的投诉。所以在提交投诉时,请清楚说明你要投诉的注册园境师姓名。 假如你投诉某公司在滥用名衔,例如: 一间名为 XYZ Landscape Architects Ltd. 的公司不是由注册园境师拥有或管理,园境师注册管理局则可处理你的投诉。
《园境师注册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园境师注册管理局应否处理匿名投诉。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香港园境师学会和园境师注册管理局在专业服务提升和质量保证各自发挥作用。 首先,并非所有香港园境师都是香港园境师学会的会员,海外认可的园境师可直接向园境师注册管理局申请注册。更重要的是,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是香港法律授权处理园境师违纪行为的机关。园境师注册条例说明了纪律管制的程序,例如: 设立 "研讯委员会" 和 "覆核委员会"、举行聆讯、作出制裁命令等。 “研讯委员会” 具有与法院类似的权力,可审查证人在宣誓后作出的证供、传召证人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 24 条)。任何人因对他作出的决定或命令而感到受屈,可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园境师注册条例》 第28条)。 香港园境师学会和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携手促进园境专业水平,和让园境专业在香港得到法例认可的地位。
免责声明:本部分旨在让浏览者了解园境师及其注册的有关事宜。如有特殊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向园境师注册管理局提出查询。园境师注册管理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回覆您的查询。